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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多家银行因允许保险公司驻点销售被罚

2022-12-13 20:52:02      来源:经济参考网


(资料图片)

今年以来,多家银行因允许保险工作人员驻点销售被罚。

12月5日,青岛银保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允许保险公司人员在银行网点内从事与保险销售相关活动、代销业务经营不审慎等案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被罚款75万元。姜伟因对上述行为承担责任,被青岛银保监局警告。

11月25日,三亚银保监分局披露,因允许保险公司人员进入银行营业场所参与保险销售活动,存在不审慎经营情况,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5万元;违规和保险公司员工一起在该行营业场所向客户开展保险销售活动的芦招,被警告。

5月18日,陕西银保监局披露一笔年内涉及保险业务单笔罚没金额较高的“罚单”。因信贷业务违规、未按规定对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保险代理业务档案不完整和违反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等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被处以247.3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郭涛、秦建宇被给予警告,曹敏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6万元。

针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的问题,2010年11月,银监会就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在商业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是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银行销售人员。依照《通知》,至2010年12月31日,商业银行必须清退保险公司派驻其网点的销售人员,每家网点合作的保险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2019年8月27日,银保监会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四十二条再次强调,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等非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在商业银行营业场所从事保险销售相关活动。今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压实相关方面的责任,其中明确指出,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允许第三方合作机构进驻营业网点或自营互联网平台,并以银行保险机构的名义向消费者推介或销售产品和服务。

除了银保渠道的销售乱象,非法机构违规销售“保险”也成为近年来监管处罚的重点。

广西银保监局11月22日发布的风险提示指出,该局近期收到多名驾校学员投诉反映,在驾驶学校报考学机动车驾驶时,经驾校工作人员介绍花费数百元投保了“驾考不过险”,学员如驾驶证考试未通过,可以赔付考试费用,该“保险”由“广西南宁圣友保险代理公司”销售。驾校学员反映自己由于驾考未通过,要求赔付考试费用时,所谓的“保险代理公司”理赔员却一拖再拖,最终人去楼空。经核实,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从未向“广西南宁圣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颁发保险业务代理许可证,其开展的所谓“驾考不过险”为非法从事保险业务,涉嫌违法犯罪。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消费者来说,无论通过哪种渠道购买保险产品,都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核实销售机构资质,核实销售人员资质,注意辨别产品真假。消费者如遭受不法侵害,可及时向公安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标签: 保险公司 银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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