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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住建局牵头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具有哈市户籍(包括9区9县(市)),符合生育政策,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第三胎的家庭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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