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 要闻 宏观 证券 产经 汽车 科技 评论 原创 地产 关注 生活 快讯

下半年北京小客车指标资格审核结果公布,如有异议可申请复核_每日热门

2025-11-09 13:03:23      来源:新京报


【资料图】

新京报讯(记者裴剑飞)记者从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获悉,2025年下半年小客车指标相关资格审核结果公布,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复核申请期(11月9日至11月23日)提出复核申请。需要注意的是,若审核不通过结果是由于申请人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不应当提出复核申请,可于之后的申报期内修改申请后提交。

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规定,2025年下半年单位、个人、家庭申请人,及多车转让申请人、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让车辆申请人的资格审核结果于11月9日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查看。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复核申请期(11月9日至11月23日)提出复核申请。

个人和家庭申请人、多车转让申请人、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让车辆申请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可以打开不通过人员的申请表,查看北京市相关审核部门给出的“审核失败原因”,并查看申请复核的具体方式。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的,可以打开配置指标申请表,查看北京市相关审核部门给出的“审核失败原因”,并查看申请复核的具体方式。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根据查询到的不通过原因,可于复核申请期限内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具体复核方式及流程可查看“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首页“办事专栏”的《复核流程说明》。

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提示,复核工作是对审核不通过的信息进行再次核对,若审核不通过结果是由于申请人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不应当提出复核申请,可于之后的申报期内修改申请后提交。

申请单位、家庭和个人提出复核申请但复核不通过的,不可再次提出复核申请,如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重新申请;申请单位、家庭和个人对审核部门做出的审核结果有异议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核,如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重新申请。

    标签: 财经天下周刊网 最新资讯 产经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今日推荐
    精选图文
    48小时频道点击排行

    Copyright @ 2008-2017   www.cjtx.042.cn   All Rights Reserved   财经天下周刊网 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434 922 62@qq.com京ICP备2023000331号-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