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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12-12 16:08:40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资料图片)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现行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重新规范整合。

二、主要内容

(一)新增“心脏植入式装置适配费”等129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设立加/减收项140项,扩展项25项。

(二)停用“常规心电图检查”等17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三)明确了“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杀灭菌用品、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垃圾处理用品、滑石粉、标签、中单、护(尿)垫、棉球、棉签、纱布(垫)、治疗护理盘(包)、治疗巾(单)、手术巾(单)、手术包、注射器、可复用的操作器具等。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

(四)“微创手术”是指通过非传统正中切口进行开胸或腔镜手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部分胸骨切口、侧切口、腔镜入路等情况。

(五)“再次手术”是指既往曾行心脏外科开胸或腔镜手术,因病情需要再次行心脏手术的情况。

(六)手术项目若需病理取样,项目的价格构成中已包含标本留取和送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三、执行时间

自2026年2月10日起执行。

标签: 财经天下周刊网 最新资讯 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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