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 要闻 宏观 证券 产经 汽车 科技 评论 原创 地产 关注 生活 快讯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

2023-06-14 11:05:04      来源:潇湘晨报


(资料图)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对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为:

2023年4月26日13时2分,余姚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的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S5合同段巡查时,发现余姚大道施工段有明显的扬尘,路面有坑洞和积泥,施工场地内裸露土方未全覆盖,车辆冲洗设施未有效使用,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违法嫌疑,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其行为涉嫌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是: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潇湘晨报综合

标签:

今日推荐
精选图文
48小时频道点击排行

Copyright @ 2008-2017   www.cjtx.042.cn   All Rights Reserved   财经天下周刊网 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855 729 8@qq.com粤ICP备18023326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