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沈玉青
随着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倒计时,“考研房”预订热潮再起,而考点周边酒店价格暴涨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南京、苏州等地部分考点附近的酒店价格甚至涨至平日价格的3至5倍。不止考研季,每逢节假日、演唱会、大型赛事等特殊时段,酒店价格“水涨船高”已成为周期性市场现象。这种“有求必涨”的常态背后,是市场调节与商业伦理的失衡,更需明确: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绝不等于不受约束的“随意涨价权”。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酒店客房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正常的消费旺季涨价理应得到尊重与保护。酒店经营存在明显的淡旺季差异,淡季时客房空置率高,经营者需承担房租、人力、水电等固定成本;旺季来临,消费者出行需求集中释放,酒店适当提高价格,既能弥补淡季损失、保障经营收益,也能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市场供需,引导部分消费者错峰出行。这种基于成本与供求关系的理性调价,符合市场逻辑,也契合消费者对多元化住宿选择的需求。
然而,“适度涨价”的边界一旦被突破,演变为“逢峰必涨、逢需必宰”的畸形业态,就会背离市场规律与商业伦理。现实中,不少酒店的涨价行为早已超出合理范畴——“考研房”价格飙升至平日的3至5倍,演唱会周边民宿一夜涨价千元,甚至有商家在消费者下单后单方面毁约,以“系统故障”为由要求加价。这些行为,绝非“自主定价”的题中应有之义。考研考生、演唱会观众、节假日游客都面临住宿的刚性需求,酒店利用这种“需求锁定”大幅涨价,不仅会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会透支城市的消费口碑。
“自主定价”不等于“随意定价”,消费市场的繁荣,离不开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双向奔赴。笔者认为,规范酒店价格行为,需要多方协同发力。监管部门应建立常态化价格监测机制,针对考研季、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划定价格涨幅的合理区间,明确哄抬价格的认定标准与处罚措施;平台方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入驻酒店的价格审核,完善订单履约保障机制,杜绝“先低价吸引下单、后毁约加价”的乱象;而酒店经营者更应摒弃“一锤子买卖”的短视思维,将合理定价与优质服务相结合,通过提升住宿体验赢得消费者的长期认可。唯有让“自主定价”回归理性轨道,才能让酒店行业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更持久的动力。
Copyright @ 2008-2017 www.cjtx.042.cn All Rights Reserved 财经天下周刊网 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434 922 62@qq.com京ICP备2023000331号-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