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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11月28日晚间,华懋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8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43.86元/股),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会触发《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华懋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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