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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组织起草行业标准《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及运行指南(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选址,应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T50966、《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 等相关规定。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选址应充分考虑设备运行噪音,宜采用静音设备或选择保持一定的区域距离,充电站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管局2025年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工作安排,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组织有关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及运行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ecpiggj@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收;邮政编码:10001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附件: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及运行指南(征求意见稿)
《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及运行指南》起草组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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